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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衛生、旅游、交通和外交部門(mén)1月5日舉行聯(lián)席會(huì )議,決定調整入境規定,要求所有入境游客須提供至少2劑新冠疫苗接種證明。
調整后的入境新規將包括:游客須提供至少接種2劑新冠疫苗的證明;須購買(mǎi)包含新冠治療的醫療保險;游客回國前將接受新冠核酸檢測。同時(shí)建議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推遲赴泰旅行,入境游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公共場(chǎng)所時(shí)應佩戴口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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